论比例原则在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中的适用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中图分类号:D923;D922.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5595(2025)05-0031-08

一、引言

为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引入了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惩罚性赔偿是指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被称为“私法机制达成公法目的”的特殊法律责任制度。(剩余14499字)

monitor
客服机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