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权估价之法律介入与公平价格判断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摘  要:

我国《公司法》区分设置了股权收购请求权与股权估价请求权。实践中,异议股东估价请求权是一种显性的权利,而在股份回购、夫妻股权分割、替代司法解散公司的股权转让等领域,另有隐性的估价请求权。估价请求权内含了对公平价格的要求,意图达成权利人与股权受让方的权益平衡。在对股权进行估价时,不能简单依靠会计准则或资产评估,还应当兼顾股权的成员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剩余21845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