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经营人法律地位的演进与设计
0引言
港口作为连接海运和陆运的枢纽,在国际贸易和跨国运输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随着“物流循环大通道”建设的推进,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和集装箱吞吐量连续多年居全球首位。我国关于港口的立法较为滞后,未能与水路运输领域的立法需求相匹配;受不同时期经济政策影响,我国在立法属性上经历从公法到私法的转变;随着港航分工逐渐细化,港口经营人的概念才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并在法律实践中确立了独立地位;港口经营人的法律地位在理论界一直颇受争议,在不同时期、不同性质的立法中关于港口经营人的规定也各有侧重,以下将分别进行梳理和澄清。(剩余772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