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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认定和评估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全国三亿青少年进森林研学教育活动方案》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各类自然保护地及其他自然生态资源的教育功能,在全国范围内设立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青少年自然教育绿色营地将充分依托所在地森林、草原、湿地、荒漠、湖泊、野生动植物集中分布区等自然生态资源及其他周边文化、科技、体育等资源,在保护的前提下,为开展教育活动提供场地支持、专业人才力量支持、教材及课程内容支持等服务。(剩余33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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