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赋能人大监督持续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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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权是宪法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人大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更好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新修改的监督法,系统梳理总结近年来市、区人大监督工作实践经验,制定本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第一部综合性法规——《上海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十章六十八条,新增监督工作计划、审议意见处理两个章节,建立连续监督、问题清单等工作机制。(剩余123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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