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履职实务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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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 人大代表如何参加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方式,其目的就是保障宪法和法律的正确实施,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监督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参照本法第九条规定的途径,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剩余27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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