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APP为残障人士免费播放“无障碍电影” 法院:明确“合理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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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不少公益项目制作无障碍电影,惠及了大量残障人士。所谓“无障碍视听作品”,是指面向残障人士(主要针对视力残疾人、听力残疾人、言语残疾人及多重残疾人),通过后期重新制作,在视听作品中加入对场景画面、表情动作、人物情绪等要素的阐释说明,促使残障人士提升观影体验的一种形式。
那么,手机APP上播放“无障碍电影”是否会构成著作权侵权?近日,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一起“无障碍视听作品”著作权侵权案。(剩余1362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