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创制性立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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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地方立法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途径与手段。新时代下,全国各地方充分发挥了地方立法的补充性、针对性、创新性、实施性功能,特别是2015年《立法法》首次修正以后,多个地方不断挖掘地方特色并进行创制性立法,在立法主体、立法领域等方面进行创制,使我国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更加完善,立法的体质机制和程序更加健全。(剩余1127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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