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机成趣,妙绪纷披

——评沈苇诗集《论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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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持“以诗论诗”这一独特文体的作者,必须是诗人,而且必须是优秀的诗人。这一判断无论是从逻辑上,还是从文学史上,都可以得到充分印证,这与没有写过诗的人可以评诗论诗不可同日而语。诗擅抒情,说理非其长项。“论诗”则贵在归结或在“论”中道出某些见解、提出某种理论,同时必须满足诗的质的要求,不可以概念范畴逻辑推演的方式行文。(剩余25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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