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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生的理念:从主客体到互为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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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探討这一共生主题的初心源于对数字世界的理解。数字时代社会科学各个领域建设遭遇到前所未有的挑战,人们习惯的工业时代的传统体系不再适用,数字世界带来的改变已显著影响了社会科学理论的底层结构、逻辑关系和主体问题。其中,如果不破除主客体的二分法思维模式,那么就难以找到与世界共存的方式。哈贝马斯的交往行为理论发现了主体间性,推动从主客体转向互为主体,在超越主客体逻辑上取得了巨大进步,但是它依然没有真正摆脱二元论的局限性,作为其核心范畴的交往理性依然依赖于二元论的二分方法,尤其依赖于作为符号的语用学。(剩余2073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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