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新见契约文书看清末山丹乡村社会治理及其特点

——河西走廊社会经济史研究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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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928.5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3115(2025)03-0084-10

甘肃省山丹县位于河西走廊中部,属于黑河支流山丹河(古称弱水)流域,汉元鼎六年(前111)置删丹县,隶张掖郡,清代隶甘州府。笔者最近在甘肃省山丹县档案馆发现了16份契约文书,最早为咸丰二年(1852)“解作揖等实卖旱地文契”,最晚为光绪三十三年(1907)“吕扬文拨约文字”,时间跨度55年。(剩余106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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