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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债务人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通常情况下,自宣告破产之日起无权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破产实务复杂,债务人有时候如果完全停业会不利于债权人利益,继续从事个别营业活动反而有利于债权人。因此,有必要对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从事个别营业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充分探讨。
笔者认为,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从事营业行为存在一定的合理性,应该以禁止营业为原则,个别允许为例外。(剩余297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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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从事个别营业行为的合理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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