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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史官文史职守的形成

“史”字在甲骨文中已经出现,徐中舒《甲骨文字典》认为“史”有四义:用如事,事业之意;任事者之称;用如使,令也;一期贞人名。史实为事之初文,后世复分化孳乳为史、吏、使等字。

首先,史巫瞽(gǔ)不分,史义由生产之事发展为保障生产之事。文史职守由此萌芽。

早期社会自然崇拜为社会主流观念,生产之事由直接的生产活动逐渐扩展到保障生产的各种活动,如祷祝、歌舞、医疗等巫术、宗教活动和观象制历、教授农时等天文活动,这也是后来的史巫瞽具有諸多交叉职责、造成巫史瞽史并称的原因。(剩余28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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