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若干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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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宪法和法律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作了规定。但是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是原则性的,具体情况下的重大事项还需要进一步界定。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其有决定权就应有界定权。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因地制宜、因时制宜不断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

关键词:人大及其常委会;重大事项;界定;决定

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结合实际,制定或者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具体办法,提高讨论决定工作实效。(剩余377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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