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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民可否先后参加两地选举

朋友圈有人大工作者咨询:某选民在A县选区登记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后不久被调入B县。恰巧,B县正在开展选民登记。问该选民能否继续在B县登记参选?有人认为,既然调入B县,当然可以登记参选;有人则认为,继续参选不妥,有悖一人一票的平等选举原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权威答复还是可以的,但也不是绝对的。

1984年8月7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办公室问:洛阳市有3名同志已参加了市辖区的直接选举,现调到汝阳县,拟安排为人大和法院、检察院的负责人,可否参加汝阳县的选举活动?1984年9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答复:选民在原行政区域(县、市、市辖区)参加县、乡直接选举之后,调到或迁移至另一行政区域(县、市、市辖区),仍可在新的行政区域的人大代表选举中被选为代表。(剩余9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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