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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在基层党支部的实践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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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公报提出,全面从严治党,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是极少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重大理论创新和关键举措,彰显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剩余34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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