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立法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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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江苏发展新质生产力具备良好的条件和能力”,并赋予江苏“成为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要阵地”重大使命。这意味着江苏在发展新质生产力、服务全国大局上担负着更大责任。新质生产力的显著特点是创新,这既包括技术和业态模式层面的创新,也包括管理和制度层面的创新。(剩余246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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