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罚暖企传递法治温度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2024年3月,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队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某饭店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执法人员立即查看巡查系统,确认这是该饭店一年内首次涉嫌此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轻微,便对饭店告知了整改要求,并对负责人进行了普法教育。两天后,饭店完成整改,执法人员依法送达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免除罚金3000元。(剩余2043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