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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访当重质勿重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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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建省福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加强中小学生减负工作的通知》《福州市中小学家访工作管理规定》,将家访情况计入工作量。根据要求,福州市每个学生家庭每学年至少接受两次学校家访(入户家访一次,校园约见一次)。家访情况将纳入班主任、年段长等级考评和校长、教师年度绩效考评范畴,计入教师工作量;纳入学校领导班子考核、教育督导、文明校园及平安校园等考核评价范畴,作为学校、教师评先评优工作的参考依据。(剩余105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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