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临泽县公安局鸭暖派出所郎永涛:“对症下药”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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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接处警工作中,难免会遇到噪声扰民警情。这类警情如处置得当就是几分钟的事,如处置不当则可能会引起双方纠纷升级。在处置过程中,应快速掌握报警人的诉求,了解噪声给其带来的具体影响,然后根据情况“对症下药”。

首先,如遇施工、广场舞、经营活动等一些可以规避时间段的噪声,可向相关责任人明确规定噪声允许发出的时间段,比如中午休息时间不得产生噪声、晚上某个时间以后不得施工、跳舞和娱乐。(剩余2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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