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农业农村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为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精神,德州市农业农村系统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普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普法计划
德州市及所属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均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上下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机制。(剩余1169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