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重大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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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的决定,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1997年我国制定《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1999年加入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2015年在种子法中增设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专章,建立相对完整的种业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剩余65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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