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小恶魔,法律不能再忍

  • 打印
  • 收藏
收藏成功

3月中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首次明确指出:应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等严重犯罪,符合核准追诉条件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一个具有突破性的表态。过往,未满14岁少年的恶性犯罪,多数以教育与引导为主。而近日,伴随着邯郸三名初中生残忍杀害同学并埋尸一案发酵,一些“犯人”未被合理惩罚的案件被公众提起讨论。(剩余1261字)

monit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