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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著作权法》中的社会治理与个体诉求

新《著作权法》下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表达是一个未被完全开发利用的创意宝库,是未来社会共治中法治化治理的前进方向,著作权体系作为社会治理体系的一部分会在未来发挥出社会共治的更多职能。

社会共治需要最大程度的民主参与,是政府与社会各成员之间双向互动、共同合作的过程。政府既要充分获取个体诉求信息,回应社会需求,还要考虑从整体社会福利的角度进行引导和规制。(剩余442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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