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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悬疑剧厂牌化的文化生产

——以“迷雾剧场”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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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爱奇艺“迷雾剧场”中的网络悬疑剧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在生产者、网络悬疑剧(商品)与观众(消费者)三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中实现文化生产。在生产者上,基于爱奇艺平台剧场模式的不断发展,从“奇悬疑剧场”到“迷雾剧场”的转变形成厂牌化效应,为意义的产生提供了公共领域。在网络悬疑剧的产品制作上,基于受众的角度实现了跨媒介生产。(剩余670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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