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法律顾问应努力就地化解矛盾

——全国人大代表李宗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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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不断完善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夯实乡村治理根基,一些地区出台了各具特色的村屯(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在全国人大代表、辽宁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李宗胜看来,这一制度充分发挥了律师参与社会治理、勇于承担社会责任的情怀,对基层社会治理和平安社会建设起到巨大推动作用。

“随着村屯(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不断开展和社会经济的发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和矛盾已经成为常态。(剩余7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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