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强度行政审查的协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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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低强度行政审查下得出的有限事实与行政行为“事实清楚” 的要求存在某种张力,应解决协同性问题。功能主义视角下,提高效率形成的低强度行政审查产生并主要存在于依申请行政行为领域。低强度行政审查满足了“放管服” 改革需求,并回应了由此带来的监管挑战。在规范主义层面,结构性制约决定了低强度行政审查不会消失且与行政登记联系密切。(剩余1341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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