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家暴的铿锵步伐

——从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到《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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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是女性遭受的最为普遍的暴力形式之一。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政策法规保障是关键。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十分重视维护妇女权益,199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从总体上确立了我国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机制,其中以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规定:禁止歧视、虐待、残害妇女。江苏紧跟全国脚步,1994年12月通过了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剩余297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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