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带走女儿,侵犯配偶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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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军与赵萍育有一女,女儿读小学时,两人在如何教育女儿的问题上矛盾渐起,彼此均不愿退让,甚至到了不可调和的境地。于是,两人打算离婚,但谁也不愿放弃女儿的监护权,多次因此发生争执。

2024年5月,赵萍终因无法忍受韦军,便一纸诉状将他告到当地家事和少年案件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家事审理中心”)。韦军瞅准一个机会,擅自将女儿从学校接走,并迅速带离柳州。(剩余10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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