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江:紧盯“小五长” 剑指“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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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至2021年,舒某武在担任中江县黄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期间,利用其职务便利,为个体商人在承揽工程项目中提供帮助,先后收受商人所送现金4万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工作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这是不久前中江县剑指基层“微腐败”,向侵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贪腐“小五长”挥动“蝇拍”的一个缩影。(剩余196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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