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管理局副局长“以路养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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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6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韩宏伟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万元。经查,韩宏伟利用职权非法收受或索取钱物共计367万余元。韩宏伟不仅收管理服务对象的钱,也收亲戚的钱;不仅索取现金,也要黄金、红木家具等贵重物品,收受财物可谓来者不拒。

妻子哥哥行贿150万元

2020年5月13日,湖北省交通运输厅高速公路管理局(简称“湖北高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韩宏伟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湖北省监委采取留置措施。(剩余25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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