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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少退多,这个处长被从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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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一份判决书,黑龙江勃利县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受贿罪判处祝某某有期徒刑13年。引人注意的是,祝某某到案后退赃8000多万元,远超过其被指控贪腐的2000余万元。

“靠路吃路”,小官巨贪

祝某某1956年出生,2015年5月從黑龙江省北安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职务上离任。经调查,2021年2月21日,祝某某在海南省三亚市被监察机关带回,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监察机关未掌握的贪污罪行。(剩余164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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