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能有“双重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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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农民因销售不合格蔬菜获利14元被罚10万元一事,在历时4年之后,终于以法院的二审裁定,给了公众一个交代。

2019年9月,福建闽侯陈依伯以122.5元买下邻居菜地里35公斤芹菜,转手卖给蔬菜批发商行,赚了14元。次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发现该批芹菜为不合格产品,对陈依伯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4元,处以罚款5万元。(剩余1137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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