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参与地方财政重整的证成与构建

——基于功能适当原则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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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地方财政重整是地方政府应对债务风险的重要应急处置措施之一。现行地方财政重整制度建立了国务院立法为主、省级政府立法为辅的立法结构和职能部门横向联通、省市县三级政府纵向贯通的运行结构,形成了单一行政模式的地方财政重整权力运行机制,存在制度设计非中立性、利益分配非均衡性等困境。功能适当原则已经体现于我国国家权力运行机制的相关文件中,能够在地方财政重整中发挥行政优益权与债权人财产权相适应的权利保障功能、利益最大化与法律人道化相协调的利益均衡分配功能。(剩余177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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