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总结共同富裕联合体经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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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实现乡村共同富裕,组织振兴是根本保障。自2021年开展“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以来,浙江省各地积极实践,杭州市明确对符合条件的共同富裕联合体予以认定,其他城市也开展了共富联盟、共富工坊、强村公司、“帮带共建”联盟、乡创共同体等探索。共同富裕联合体(以下简称“共富联合体”)通过党建引领、区域统筹和产业融合,形成有机整体,破解资源要素碎片化、品牌吸引力不强、乡村治理不易等三大难题,对于组团化推动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剩余506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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