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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侵权适用“实质性相似+接触”原则之批判

摘 要:“实质性相似+接触”原则是国际通用的软件侵权判断准则之一。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也采用该原则来判定计算机软件侵权类案件。软件源程序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且易被他人通过反向工程技术手段获取进行再研发。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导致计算机软件侵权的判断更困难,以“实质性相似+接触”原则作为判断计算机软件是否构成侵权的依据并不合理。(剩余763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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