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门听政”的兴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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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会制度是中国古代王朝处理国家政务的重要方式。清朝朝会可分为大朝、常朝两类,大朝突出礼仪,主要是接受朝臣百官庆贺的朝会,不处理国家军政事务。常朝是皇帝听取百官奏事(听政)、朝议及处理国家政务的朝会,有御殿听政和御门听政两种。崇德元年,清朝始定常朝朝期,每月初五日、十五日、二十五日皇帝御殿听政。

“御门听政”原为明朝处理国家日常政务之旧制,其时皇帝每日亲临太和门听取朝臣奏事、颁发诏令、处理政事。(剩余150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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