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视角下基层法院申请费收取及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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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费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来源。《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了人民法院收取申请费的八种事项,其中“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事项发生频率最高。本文从审计视角对该类事项申请费收取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分析原因,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审计建议,为规范申请费的收取和管理提供助力。

一、申请费收取和管理环节存在的问题

申请费按有、无执行金额(价额)分两类情形:第一类是没有执行金额(价额),每件收取50元至500元;第二类是有执行金额(价额),申请费依据执行金额(价额)分5档费率收取: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剩余406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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