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职未体检,“特殊体质”员工突发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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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没有为新聘职工办理入职体检,即让其从事与其身体条件不相适应的工作。那么,员工突发疾病,单位该不该担责呢?

试用期突发疾病

2022年初,42岁的李某从福建省福鼎市原单位离职。同年6月下旬,李某应聘到当地一家食品公司。7月9日,食品公司通知李某入职,当天,双方签订《新员工试用期合同》,约定工资待遇每日120元,试用期限为3个月。(剩余18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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