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成为全国首个被宣告破产的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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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8日,43岁的胡岚岚接到法院送达的破产裁定书,激动地表示:“我一定接受监督,严格履行义务。” 这是《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以来,深圳乃至全国首例宣告自然人破产的案件。

经营失败,她卖掉唯一的住房仍欠外债200多万元。她制订还款计划,逐个登门沟通,承诺尽其所能负责到底:“哪怕十年二十年,我肯定把债务还清。(剩余367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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