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永远不能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
执子之手,不与子偕老,却与子沉浮。当婚姻不再是有情人终成眷属的美好归宿,而是成为谋取灰色利益、突破政策限制的“避风空壳”,这不仅反映了一些人法治意识淡薄、诚信观念缺失,这种行为更是在挑战婚姻,漠视法律。
“假婚姻”带来的法律风险,是真实且痛彻心扉的,而且这种风险危机最终都将以悲剧结尾。
“假婚姻协议”无效,婚姻在法律上没有真假之分
张女士为了让儿子获得北京学籍,便在中间人的介绍下,与素不相识的李先生签了一份“假结婚协议”,约定通过结婚的方式将自己与儿子的户口从老家迁到北京,同时约定在婚姻登记当天,张女士向李先生支付12万元,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后再支付8万元,最后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剩余111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