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12月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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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导报讯 记者从省住建厅了解到,《山西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1日起实施。《条例》提出“全面绿建”要求,规定新建城镇民用建筑应当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公共建筑应当按照一星级以上等级标准进行建设,超高层、超限高层建筑应当按照三星级等级标准进行建设,鼓励其他民用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等级标准进行建设。(剩余572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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