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及部分药物可医保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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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导报讯 记者梁晶 3月23日,记者从省医保局获悉,按照国家医保局通知要求,省医保局明确将新冠病毒抗原检测及部分药物临时纳入山西省医保报销范围。

  3月16日,省医保局下发通知,确定临时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项目,检测服务费用5元/人次,抗原检测试剂(含采样器具)零差率销售,检测总费用不得超过15元/人次。(剩余399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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