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光烟花”不能“天女散花”
这两天,住在宁波市区的林女士有些忐忑。去年春节,她给孩子买了一堆自认为很安全的“仙女棒”和“小金鱼”等冷光烟花,孩子玩得很开心。但最近她接连收到相关部门的手机短信和微信推送,提醒市民“市中心城区全时段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她担心冷光烟花也在禁放之列。
那么,“冷光烟花”属于禁放的烟花爆竹吗?对此,宁波市应急管理局给出了明确的答复:根据《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13)分类,“冷光烟花”属于手持或插入某种装置上燃放的喷花类烟火爆竹,燃放时以直向喷射火苗、火花、响声(响珠)为主,这是禁止燃放的。(剩余46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