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实用新型制度的国际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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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已逾十载,我国在这一过程中逐渐具备了规则创新的能力与契机,该种创新可由缺乏国际协调的实用新型制度先行。“一带一路”共建国家以及沿线区域性知识产权组织存在实用新型制度本土化的立法基础、改革经验及协调实践,考虑实用新型制度在保护渐进式创新、维护共建发展中国家利益、提升知识产权国际博弈话语权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我国应当推行从软法到硬法的实用新型国际协调行动。(剩余2295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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