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高额处罚网络平台应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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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依法作出网络安全审查相关行政处罚的决定。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对此,滴滴出行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我们诚恳接受,坚决服从。

处罚不是结果而是督促

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表示,此次处罚不是结果,而是督促。(剩余101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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