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环境公私益诉讼审理模式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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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当前我国环境公私益诉讼采用的是并行审理模式,在该模式下不仅存在裁判责任认定重合、裁判结果冲突、诉的请求得不到全面支持等风险,而且在同一事实基础上产生的多个公私益诉讼案件,增加了诉累的同时,法院在重复调查取证等过程中也浪费了大量的司法资源。因此环境公私益诉讼须采用融合审理模式,以实现相关纠纷的一次性解决。(剩余540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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