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同等条件”认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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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股东优先购买权制度在《公司法》和《公司法司法解释(四)》中均有一些基础性设定,尤其是《司法解释(四)》的颁布实施,对“同等条件”的考量因素做了一些列举式的规定,但这些考量性因素并没有明确的界限,使其在司法实务适用过程中受到诸多条件的限制。“同案不同判”现象在司法实务中频繁出现,是由于立法规定不具体而导致法官裁判案件形成不同的审判结果。(剩余525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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