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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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社会主义改造时期,历经互助组、初级社、高级社和人民公社;改革开放后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体制。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至2021年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目前全国农村集体共拥有65.5亿亩集体土地资源、8.22万亿元集体账面资产,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约9.2亿人,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约96.6万个。(剩余849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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