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执行实施权社会化若干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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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事执行人力无法满足日益激增的执行案件需求。民事执行实施权社会化能够缓解“人案比”失衡的矛盾,发挥社会主体查控和变现财产的优势,提高民事执行效率,有效抑制“执行乱”现象。基于民事执行实施权的行政权属性及其内容的事务性与可分性,民事执行实施权社会化具有可行性。未来,民事执行实施权社会化的程序设计应以执行法院为中心,明确赋权范围和赋权方式;由执行法院对社会主体参与执行的全过程予以监督,以确保执行程序的公正;为保障当事人或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应设置相应的救济程序。(剩余784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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